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
抢劫罪的
犯罪构成为:通过实施
暴力、
胁迫或其他手段残酷地夺取他人财产、人身安全以及自由。倘若实施者并未采用上述任一手段,仅有
口头警告,则此种行为确实不合乎抢劫罪之法定要求。故此,单纯的口头威胁,并不能认定为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