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
盗窃罪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况:金额在法定规模内较大、一年内盗窃次数增多、进入他人居所实施盗窃,以及将
凶器藏匿于自身携带物品中进行盗窃,还有秘密
窃取他人财物之行为。然而,针对
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罪行,没有制定专门的
量刑标准,而是依据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及
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持续性实施盗窃行为的量刑标准,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未成年人应负的
刑事责任年龄来加以明确。若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承担
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么他们的行为便不能被视为
犯罪;反之,若已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但鉴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有可能会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待遇。至于具体的案情分析,则需要更为详尽的资料支持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的深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