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进行通盘解读,取保候审得以实现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条件主要涵盖了可能面临承受的
刑罚程度、内在的社会危害性特征、个体状况以及
羁押期间等各个层面的考量。针对涉及到赌博活动的站岗放哨行为,能否成功
申请取保候审,则需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其中包括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潜在风险、个人状况等等。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轻微,例如
管制、
拘役或单独适用
附加刑等,同时在实施
取保候审后并无引发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那么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确实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然而,倘若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存在社会危害性的潜在风险,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会相应地降低。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为怀孕并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亦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最后,若
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同样可以考虑提出申请。总而言之,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可能面临的刑罚程度、社会危害性特征、个体状况以及羁押期间等多方面的因素。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便可依法向
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