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载明,对涉嫌
抢劫罪者之基本
处罚标准是处以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应附加处
罚金额。若
犯罪行为触及到上述法条中所列的八类特定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其
刑罚将会被加重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并且还会处以罚款或没收
个人财产。而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根据案情的具体状况和情节的严重程度,由负责审判的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且严肃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