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的基要
量刑幅度为人命为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强奸对象系年龄未满十四周岁之未成年少女,被告人应
加重处罚。若强奸行为性质严重、涉及多名受害者、发生于公共场合且有众多目击
证人在场、存在两人及以上共同实施强奸行为、对不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或者导致幼女身体受到伤害、致其死亡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则量刑将进一步加重,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