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若公民在参与打牌活动时,被发现其行为具有以盈利为目的、提供赌博条件或直接参与赌注金额较为庞大的赌博等特征,则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该公民五日以下的
行政拘留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然而,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当公民因打牌而被捕后,其所面临的
刑事拘留期限可能介于五日以下或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之间,具体
拘留期限将视案件的具体情节及严重程度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