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第四十三款明文规定,对于因
暴力冲突或
故意伤害其他人身而造成的后果,可予以
治安拘留从五日至十日不等,且需同时处以超过两百元但低于五百元的行政罚款。若情节相对轻微,例如仅产生轻微伤害或未导致受害者严重受伤,则可处以五日以下的
拘留以及相应额度低于五百元的罚款。另一方面,若情节较为恶劣,例如涉及多人参与的暴力事件,针对特定群体进行攻击(如残障人士、孕妇等),或者是多次实施此类行为,那么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罚款金额也将上升到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因此,在面对殴打医生这样的问题时,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受到五日以下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惩罚;然而,如果
情节严重,那么可能会面临十日以上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上的罚款。具体的
拘留时间以及罚款数额,都需要根据实际案情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