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所明确指出的原则,对于构成强奸罪的罪犯应依法负担起受害者在经济上的损失。若罪犯最终面临
罚金刑罚,然而其财产无法足额支付
民事赔偿款项;或者被处以没收
个人财产的严厉惩罚,那么他们首先要承担的便是对受害者的民事
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强奸罪的补偿方式,可以通过启动
民事诉讼程序,向罪犯提出
赔偿请求,以弥补其
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
经济损失。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方式,则需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
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
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
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
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