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设赌场罪的
刑事追究时效,主要依赖于所涉及的具体法律条款中规定的最严厉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文规定,开设赌场罪所适用的法定最高
刑罚是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
罚金。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关于
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倘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包含十年的有期徒刑期间内,其刑事追究时效则为十年。因此,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追究时效,应设定为十年。这就意味着,若在十年内被发现存在开设赌场的
犯罪行为,且
犯罪事实明确无误、
证据确凿充分,国家
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此类犯罪行为予以追究;然而,倘若超过十年的
追诉时效期限,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将不再进行刑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