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所谓洗钱罪,乃是指意图掩盖或隐藏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之收益的来源及性质,从而实施的各种行为。然而,此
法规并未明确指出洗钱罪是否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制度,不过,一般而言,取保候审措施往往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较轻
刑罚或者虽然可能面临较重刑罚但满足特定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在这样的背景下,倘若某人被指控犯下洗钱罪行,并且其行为恰好符合本法条中所列举的现象,依据这一法令,该人大概率将会受到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惩罚,同时还要额外处以
罚金;若
情节严重,则有可能被判处更为严峻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对于
单位犯罪的情况,将对单位施加罚金
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也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因此,取保候审措施能否得到批准,并不能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是否会被
判刑,而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构的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司法机构或许会考虑批准他们的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会被判刑。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司法机构认为有必要对他们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继续
羁押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总的来说,洗钱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并不是决定他们是否会被判刑的唯一因素,而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后才能得出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