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被认定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的人士在依法
被拘留后,通常情况下其委托的律师可在收到
拘留通知后的48个小时之内对其进行初次探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实际的首次会面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所处的
侦查阶段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计划等因素而产生相应的变动。关于律师的会见权利,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且详细的法律规定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