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被告人为个人还是群体,其
近亲属及友人皆享有法定权利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此外,司法机构并未明确设定亲属探视被告的法定条件与要求,但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应由
当事人及其家人自行承担。然而,具体收费标准则可能因地域差异、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律所律师的专业资质等因素有所浮动,尚未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