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人有意图将他人的
遗忘物品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能认定其构成了
盗窃罪,主要还需看该
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是否已经明确知道该物品是属于他人的遗忘物,同时具备了将此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意愿。如果达到了上述两个条件,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而非盗窃罪。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盗窃罪往往涉及到的是通过秘密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而侵占罪则是针对那些已经合法占有但却
非法侵占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