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在某些特定状况之下,可能涉及到
职务侵占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具有
法人资格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行使职务权力的同时,以不当手段将所任职机构的财务资源
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的
违法行为。倘若经销商在执行
合同义务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滥用其作为厂家或供应商代表的职务优势,私自挪用或侵吞货款、商品等财产,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便有可能触及到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