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
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服务时需要自己承担聘请律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
聚众斗殴罪为例,不论是被告人或原告人在决定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或
诉讼的过程中,均需自担
律师费用。在此类案件中,法院通常不会承担律师费用,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且符合法定条件,方可申请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