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轻伤级别的伤害事件是否应当直接进行
刑事拘留的决定,主要取决于各个案情所涉及到的特殊状况和细节。在大部分情况下,若
犯罪嫌犯在其行为中导致他人遭受了轻伤的损害后果,那么这类案件交由公安部门负责调查时,相关机构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刑事拘留行动。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并非解决此类问题的唯一途径,公安机关还可以选择采用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等其他手段来处理案件。在做出是否实施
拘留的决策过程中,公安机关会综合考量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
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以及
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