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的恶意诋毁和诽谤往往牵涉到对他人尊严和名誉的侵犯,这些行为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被明确认定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的
犯罪行为。对于此类案件的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所实施的诽谤行为必须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引发广大群众的强烈愤怒、导致受害者出现精神创伤甚至使其社会声誉遭受重大打击等等。
其次,倘若这种诽谤行为发生的次数较多或是形成有组织的活动,那么公安机关就很可能会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进行
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