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者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
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实践中往往需要通过其委托的律师或者法律
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经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审查,确认嫌疑人实施
犯罪行为后,予以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
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时,有可能获得批准。这样做不仅能够维护嫌疑者的合法权益,也能
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