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申请须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内予以办理。若
犯罪嫌疑人员或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族确信满足
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依照法律规定向以上机构提交申请。经过法院或检察院的认真审核之后,若认定申请符合相关
法规要求,将依法做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