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而言,其期限的长短未必就能够带来有利的影响。这是因为这种情况恰恰反映出案件尚未审理完毕,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在等待判决的过程中断然要受到种种规定的束缚。长期取保候审无疑会给个人的日常生活以及职业生涯带来诸多不便。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恰好反映了司法机构正在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防止出现草率判决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