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过程及时间,具体时长需依据所涉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判断。在这个过程中,通常需要经历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决策阶段以及最后的执行阶段等四个主要环节。一般而言,
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交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开始算起,至最终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
民法院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为止,整个过程的耗时大概可在数日至数周之间变动。当获得审批后,必须要立即着手处理各项与此相关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指令得以有效实施。需要各位留意的是,以上所给出的时间只是一个大致的估算,实际操作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与上述时间有所出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