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信罪”,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全称,这是一种特殊的
刑事犯罪类型,是指在明知道他人可能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实施该
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多项技术支持,或者是为其进行广告推广活动、支付结算工作等方面的协助与便利。关于涉及金额仅为1500元的案件,是否构成
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行为人是否明确知晓对方的犯罪意图、行为发生的频率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多重因素。在这类犯罪案件中,
定罪量刑往往并不仅仅取决于
涉案金额的大小,更重要的是要全面评估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