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核心本质在于其独特地融合了
暴力侵害
财产权利以及人身权利这两种不同类型的
犯罪形式。实施该种
犯罪行为的被告人通常会采用包括暴力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法,如恐吓、强制等,来达到对于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掌控,并进而实施强行掠夺其财产的
违法行径,在这些过程中甚至有可能导致无辜人士受到
人身伤害。需要指出的是,此类
犯罪活动不仅仅是针对某个具体个体的财产权益的侵犯,更为严重的是,它也严重地威胁到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