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开设赌场
罪名的案件中,一经公安机关
立案调查,往往无法轻易进行
撤案处理。这主要源于
刑事案件的启动与终结皆需遵从国家
司法机关所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而非个人意志所能左右。在实际状况中,若发现确有
证据缺乏、事实不相符或存在其他法定不应予以
刑事追责的情况,
侦查机关经过严格仔细的审查核实,便可依法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
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