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取保候审者的实际解除拘禁时间并未有明确的固定规定,通常情况下,在正式履行并办理完毕相应的法律手续之后,便可得到人身自由的释放。当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等相关部门作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策后,将会派员前往
羁押单位进行告知与办理释放相关事务。由此可见,从理论角度来说,取保候审的执行时间是包括深夜乃至凌晨时分在内的,只要相关流程全部处理完备,即便是在夜间,也依然可以顺利地将
当事人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