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倘若律师觉得其所
代理的
犯罪嫌疑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例如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那么他们有权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向办案机构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措施能够确保嫌疑人员在审判之前依旧享有个人自由和行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