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处理
取保候审申请时并无明确的时间限制,但通常情况下会在接收到相关案件材料的数个工作日内,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对
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之后,对是否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做出决定。然而,这一决策过程很可能因为各种不确定性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与证据的有效性等等,所以其具体执行时间也因此有所差异。一旦决定作出,该机构将立即着手协调与落实细节,确保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程序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