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其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内,负责侦办此案的相关部门应积极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策。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确有必要予以延期,则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一旦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这往往预示着案件即将步入审判环节或者侦查工作已经告一段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