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主要包含
保证金取保以及保
证人取保两种方式。其中,保证金取保是指
违法者或者被告人必须要按照
司法部门制定的标准,交付一定数量的资金以作为对自身自由的
担保;而保证人取保则意味着由具备特定条件的保证人提供
保证书,担保其能监管违法者或被告人的日常行为,若发现其违反取保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