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士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于普通大众,但具体的决定往往更依赖于他们所涉及的
犯罪案件的性质以及个人情况。在判断过程中,法院或检察院将充分考量残疾人士的身体健康状况、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若残疾人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范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相对轻微的
刑罚、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