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负责侦查工作的部门必须尽职尽责地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若发现有关人员并无应受
刑事追诉之嫌或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等情形,应当毫不迟疑地解除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