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若案件确实满足了
撤案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案的权力。通常来讲,这种情形多见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并无
犯罪事实的存在,或者
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微小、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大,且在主观认知上并不足以评价为严重的罪行这样的情况下。在撤案之后,公安机关有责任解除
犯罪嫌疑人所受到的强制性措施,其中自然也包括已经获得批准的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