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
取保候审程序的流程,大致如下所述:首先,由
涉嫌犯罪的被告或其委托的法律
代理人、
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向执法机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安机关,
递交相关申请;接着,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对申请进行细致核查,以确定撤销取保候审的适用性与否;若经过审批认为具备撤销的前提,那么公安机关便会制作出相应的撤销文书,并且主动告知申请人此决定;最后,一旦决定被正式撤销,执行机关会立即将
保证金悉数退还,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任何
违法行为,那么公安机关还可能按照
法规流程予以相应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