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
取保候审期限并非一成不变,其通常受到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
司法机关对于该案的审查进程等因素的影响。根据相关
法规可知,若满足特定法定条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可以在接到申请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决策,然而,并未对这之中的具体执行周期做出明文规定。整个
取保候审申请的办理流程主要由申请、审查及决定三大环节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