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取
保释等待审讯的程序之后,一般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不必再次遭受拘禁之苦。该举措乃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段时间内的人身自由保障,确保他们在接受侦查、
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判期间遵循相关规定且不出逃。若犯罪嫌疑人严格遵照
保释条件行事,一般说来不会再次遭遇拘禁。然而,最终是否会面临拘禁,仍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由司法机构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