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儋州市这片土地上,对于
涉嫌诈骗罪的被告能否通过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详尽情况以及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嫌疑人员符合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可能性较低、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等情况,或者是患有罕见疾病无法自我照顾、正处于孕期或者分娩后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然而,如果诈骗案的被告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并且其行为并未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威胁,那么他们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