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是否允许对施暴者采取
保释候审的举措,关键在于他们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可能面临的
刑事处罚。若该嫌疑人和被告不存在持续的社会风险,并且可能被判入狱的期限未超出三年的范围,则通常具备申请保释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的决策权仍归属于司法机构,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