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
自首请求并不必然导致被告受到
刑事拘留的
处罚。依据中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明确指出,对于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可单处
附加刑等
轻罪嫌疑犯,亦或是具备
逮捕必要且若采取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将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司法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因此,在自首之后,倘若符合上述条件,
司法机关或许会选择不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