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循公安、
检察院和法院等相关机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到,未经许可严禁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区域或者获准许的活动范围,并且不得对与案件有关的
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行为等。在
司法程序中,如若案件进入了审判环节,被告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准时出席法庭审理。经过法院依法裁决之后,如果判决结果确定被告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那么将立即执行相关的
法定刑期;而倘若判决结果判定被告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则将解除其所受到的强制性限制措施。在此过程中,如果被告方违反了上述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