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即是指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
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可以通过支付
保证金或是寻找保
证人,从而获得在接到
传唤时能够立即应答并参与案件调查的一种
法律强制措施。而所谓“接风”,则多为取保候审阶段告一段落之时,由相关人士为被取保人所组织策划的小型聚会活动,然而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的结束往往意味着嫌疑人的行动自由得以恢复,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后续的
司法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