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侦查工作实际上并未立刻宣告结束,而是步入了下一个阶段。尽管如此,侦查部门依然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调查和
搜集证据,以便最终确认
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当他们确信
犯罪事实已经清晰明确,且所掌握的
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时,才会将
案件移交至
审查起诉环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并不等同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已经画上句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