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被
羁押者并非马上就能获得自由,而是需要在等待
刑事诉讼程序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继续在其所居住的社区里活动。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究竟有多长,是无法确定的,因为这个时间完全取决于案件调查的进展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在此期间,被羁押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定期向
司法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不得擅
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只有当法院正式启动审判程序,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时,才能根据最终的判决结果来决定是否解除对被羁押者的限制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性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