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在遭受
拘留之前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项措施乃为
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允许嫌疑人暂时远离监禁场所,静待审判结果的公布,同时也需遵循一系列严格的义务规定,例如需要提供
担保人或者交纳相应的
保证金作为
保证。尽管如此,取保候审的最终批准与否仍将由具体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