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
有前科记录的人士而言,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他们是有资格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的。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被处以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可能性;或者其身体状况存在严重问题、正在处于孕期或是正在哺育自己新生幼儿的女性;亦或是已经超过法定
羁押期限但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上述情形的,只要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均可依法办理相应的
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