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作为一类
刑事制裁措施之一,主要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罪犯。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若
涉嫌犯罪或者已经
被起诉但拥有法定权利的嫌疑犯或被告潜在将面临拘役惩戒时,如满足特定条件,便可向
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的设立,其目的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尽可能地减轻对嫌疑犯或被告的人身自由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