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
危险驾驶罪的性质极为严重,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极大地威胁到了公众的安全以及公民的生命和
财产权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倘若
行为人在实施交通运输活动时,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且由于该
违规行为导致了
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国家、集体及个人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是在公共交通管理区域内,醉酒后
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情节恶劣者,均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法律将予以严惩不贷,以期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