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能否撤销
职务侵占罪的
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定。一般来说,如果
犯罪事实已经明确,且该行为已正式被定义为
刑事犯罪,并依法启动了
刑事诉讼程序,那么即使受害单位表示谅解或者提出
撤诉请求,案件也无法直接被撤销。然而,在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能会基于某些特殊情形,决定
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同样地,在审判阶段,法院也有可能因为
证据不足或者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从而作出
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
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