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希望重新获得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建议您尝试和对方进行积极沟通交流,以期达成共识;
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便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要求法庭作出相应的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条件,法院都应当支持您的诉求:
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与孩子共
同居住的那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症或者身体残疾而无法再继续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
2.同样地,假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亲/母亲未能尽到抚育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孩子的恶劣行为,导致孩子的身心健康遭到不可逆转的伤害,亦或者该此类行为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了明显的损害作用;
3.需要关注的第三个因素便是,当八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居住时,而该方同时具备
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和实际行动作为支撑;
4.至于最后一点,即如果有其他合法适当的理由需要变更
抚养关系,法院也会尊重并予以考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