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驾驶者无过错的前提之下,若不幸发生了
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基于公平角度,车主不需担负任何法律责任,应由
机动车的实际驾驶者来承担相关责任。
因此,维修费用应由机动车驾驶员负责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规,如在
汽车租赁、出借等特殊情况下,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并不等于实际使用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
致伤害或损失,如果确定该事件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则应由该机动车实际使用人员在此次事故中承担
赔偿责任;
而倘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在本次伤害或损失的发生过程中有过失,他们也需要对此类伤害或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