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诽谤罪的规范范畴,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首先,行为主体须实实在在地做出
捏造事实,进行中伤他人的行为举动;其次,此类中伤、诬蔑之行为必须是在公共场合下公开进行的,亦即其针对受侵害对象的行为并非局限于一小部分人群或众多方知情;再者,此种侵害行为必须专指向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此外,诋毁、贬低言论所涉及的范围必须是足以对他人声誉造成实质性的打击与损害的内容;最后,受侵害程度达到比较严重的程度,亦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远且恶劣,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危害力度较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法律
法规,构成为诽谤罪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用
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开恶化他人形象或捏造事实进行诽谤,并且
情节严重;二是若诽谤行为严重威胁到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则无需经过
受害人的告知便可直接进行处理。倘若诽谤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来实施的,而受害人向人
民法院提出控诉却又因提供
证据存在困难时,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综合以上分析,构成诽谤罪的基本要素在于
行为人捏造事实并公开诽谤他人,同时诽谤行为的严重程度及恶劣影响,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